定義:葡萄酒經銷商是區別于區域代理商而言,只在某一區域和領域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以產品供應為主,取得部分酒款供貨權,在其區域范圍內進行終端銷售。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擁有產品的經營權,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與總部責權對等。
條件:本身為獨立酒類企業/酒類批發商/酒行,有獨立的銷售渠道。
合作方式:以產品供應為主,獨家代理部分酒款,大批量采購銷售。
優點:利用現有的渠道優勢,快速打開產品市場,消費者接受度高,成本相對較低。
無論是經銷商自建終端,還是連鎖經營、特許經營,都不同于以往中等規模的超級市場型終端。他們追求的是終端的永續運營,追求的是長遠的可持續發展。這些終端模式的出現,打破了目前同行業搶占終端,買斷終端的舊格局,也部分解決了舊有模式所存在的資金迂回浪費的痼疾,節省了酒類流通費用。
同時,隨著市場的發展,很多原本只是代理廠家品牌的經銷商開始打造自己的品牌。葡萄酒經銷商在解決好自己的定位問題后,通過對經營模式、產業鏈的調整,以及思想的轉變,達到品牌化。
具有競爭力的葡萄酒經銷商選擇產品時,都是站在市場、消費者角度來考慮產品是否合適,而不是以自我為中心去衡量產品。他們都根據自己所在地域,選擇消費者喜歡的、可以迅速滲透終端、快速打開市場的產品。雖然他們選擇的是不同品牌、不同產地的葡萄酒,但他們有一個共同的認知:葡萄酒不僅僅是具有使用價值的商品,還蘊含有更多精神層面的信息。
葡萄酒消費者大多注重生活品味與身體健康,他們看重葡萄酒的健康與時尚。銷售葡萄酒不只是給客戶提供產品,還要帶給他們心靈上的滿足感和愉悅感。因此,在選擇產品或品牌時,首先應當考慮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口碑良好、企業規模較大的品牌公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