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就“中國對澳大利亞輸華葡萄酒征收反傾銷稅”一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表示,商務部嚴格依照相關法律進行立案、調查,采取相關措施,充分保障各利害關系方的合法權利。歡迎包括澳方在內的各利害關系方依法繼續參與后續調查程序。
高峰表示,根據中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通常情況下,臨時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期限為自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9個月。中方調查機關將按照法律程序,對本案繼續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作出終裁,確定最終反傾銷措施。
對于澳大利亞葡萄酒進口商來說,這將是一段漫長又忐忑的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