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網站消息,8月18日,商務部發布2020年第34號公告,決定即日起對原產于澳大利亞的進口裝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進行反傾銷調查。
1.商務部對澳大利亞相關葡萄酒展開反傾銷立案調查
據悉,商務部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國酒業協會(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葡萄酒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于澳大利亞的進口裝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以下簡稱相關葡萄酒)進行反傾銷調查。
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中國同類產品的有關情況、申請調查產品對國內產業的影響、申請調查國家的有關情況等進行了審查。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申請人相關葡萄酒的合計產量在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均占同期中國同類產品總產量的主要部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有關國內產業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規定。同時,申請書中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反傾銷調查立案所要求的內容及有關證據。
根據公告,本次反傾銷調查范圍為原產于澳大利亞的進口裝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被調查產品名稱為裝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Wines in containers holding 2 liters or less),簡稱“相關葡萄酒”。
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何謂反傾銷?
想要了解反傾銷,就要先從傾銷的概念著手。
傾銷是產品以低于其正常價值的價格出口到另一國家(地區)的行為。根據《關于執行1994年關貿總協定》(Agreement on Implementation of Article VI of GATT 1994,通常稱為《反傾銷協議》)第6條的協議規定,如果在正常的貿易過程中,一項產品從一國出口到另一國,該產品的出口價格低于在其本國內消費的相同產品的可比價格,也即以低于其正常的價值進入另一國的商業渠道,則該產品將被認為是傾銷。
而反傾銷是一個金融術語,是指對外國商品在本國市場上的傾銷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對傾銷的外國商品除征收一般進口稅外,再增收附加稅,使其不能廉價出售,此種附加稅稱為“反傾銷稅”。
對于傾銷與反傾銷,浙江蘊望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我國一貫反對以傾銷方式來扭曲貿易競爭秩序,在我國有些產品受到外來產品的惡意沖擊時,受到傷害最大還是我國的中小企業,因此我國采取反傾銷措施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另一方面我國堅決反對濫用反傾銷措施。
現在確有一些國家利用某些貿易糾紛案件,把反傾銷作為貿易保護的工具,人為的夸大對國家所謂傾銷幅度,使一些國家出口產品本來沒有傾銷而被裁定為“傾銷”,或者本來傾銷幅度輕微而被裁定為高度傾銷等等,給國際貿易秩序造成過度動蕩。
3.短期內不會對澳酒產生影響
此次并非商務部首次對進口葡萄酒開展反傾銷調查。據悉,2013年6月5日,就在歐盟委員會公布對中國光伏產品反傾銷調查初裁結果,決定從6月6日至8月6日對涉案中國光伏產品征收11.8%的臨時反傾銷稅的后一天,商務部在網站公布啟動對歐盟葡萄酒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程序。
這一舉措對歐盟中低端酒無疑是一次打擊。那么此次商務部宣布對澳大利亞相關葡萄酒展開反傾銷立案調查,會澳洲葡萄酒行業又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對此,樂酒客采訪了幾位業內人士,來聽聽他們的看法。
中國進口葡萄酒委員會專家顧問王德惠認為,在當前國內外政治經濟形勢大背景下,再加上疫情導致的國內市場低迷,出現的反傾銷調查,會讓人們對此事有討論和關注。但由于反傾銷調查不是發生在消費端層面,消費端依舊對澳洲酒有需求,因此,短期內不會對澳洲酒產生太大影響,不會發生進口量、銷量下降的問題。
但最重要的是,要看明年8月的調查結果,結果如果有問題,可會對澳洲酒的進口,以及中國市場的表現產生影響,倘若結果沒有問題,自然是跟以往一樣。
4.仍有談判、磋商機會
澳洲雙紅五星酒莊威卡菲中國進口商榮譽酒業的總經理陳都先生則表示:“反傾銷事件對澳洲的進口商肯定會有影響,但影響幅度現在還不能確定,最壞的結果可能是和美國葡萄酒在中國的境況差不多。但我認為事情現在也還剛剛開始,中澳雙方會有非常多的談判、磋商的機會,事情并不一定會往壞的方向發展,畢竟發展對雙方都是好事。”
那么,對于商務部對澳大利亞相關葡萄酒展開的立案調查,你覺得會對葡萄酒行業產生什么影響呢?歡迎在留言里跟我們分享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