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葡萄酒的朋友想必對波爾多混釀并不陌生,但你是否聽說過一種名為梅里蒂奇(Meritage)的波爾多風格混釀葡萄酒呢?
1976年巴黎審判(Judgment of Paris)后,新世界葡萄酒,尤其是美國加州(California)的葡萄酒開始名聲大噪。盡管如此,在80年代,加州的一些釀酒師還是在推廣葡萄酒的過程中遇到了難題。
在過去,大多數新世界的葡萄酒都會以占比至少為75%的葡萄品種來命名并標注在酒標上,所以對于那些偏愛使用多個品種來混釀的美國釀酒師而言,他們只有兩個選擇:要么在酒標上標注“Bordeaux(波爾多)”或“Bordeaux-Style Blends(波爾多風格混釀)”,要么標注“Table Wine(餐酒)”這種籠統的術語。無論是哪一種方式,其實都不利于消費者了解這類混釀葡萄酒的風格和特點。
1988年,為了擺脫這一窘境,美國的一批釀酒師齊聚一堂,成立了梅里蒂奇協會(Meritage Association),為新世界的波爾多風格混釀葡萄酒制定了一個認定標準,并將其稱為“梅里蒂奇”。2009年,梅里蒂奇協會更名為梅里蒂奇聯盟(Meritage Alliance),之后不斷壯大。如今,梅里蒂奇聯盟的成員已不局限于美國酒莊,它還包括加拿大、阿根廷、澳大利亞、法國、以色列和墨西哥的酒莊。
其實,“Meritage”一詞是通過一場國際賽事從6,000多條詞目中精選而來的,它由“Merit”和“Heritage”兩詞組成,其間大有深意。前者意為“優點”,代表葡萄的優異品質;后者意為“遺產”,是對擁有數百年歷史的混釀傳統的認可。多年來,“Meritage”也常用于形容由幾種東西組成的混合物或者品質優異的事物,就連許多公寓、酒店、餐館和金融公司在取名時也對這個詞鐘愛有加。不過在酒界,可不是什么葡萄酒都能被稱為“Meritage”。
根據規定,獲得梅里蒂奇認證的葡萄酒需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波爾多品種混釀而成,且其中任意一個品種的比例不能超過90%。此外,獲得認證的葡萄酒的年產量不能超過25,000箱。
梅里蒂奇紅葡萄酒可采用的葡萄品種包括: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品麗珠(Cabernet Franc)、馬爾貝克(Malbec)、梅洛(Merlot)、味而多(Petit Verdot)以及較為少見的圣馬凱(Saint-Macaire)、大味而多(Gros Verdot)和佳美娜(Carmenere)。如果酒液中加入了其他不符合規定的品種,那便無法獲得梅里蒂奇聯盟的認證。
相對于梅里蒂奇紅葡萄酒,梅里蒂奇白葡萄酒比較少見。這類葡萄酒需采用長相思(Sauvignon Blanc)、賽美蓉(Semillon)和密斯卡岱(Muscadelle)的其中兩種或三種進行混釀,成酒大都優雅平衡,易于配餐,而且擁有非常出色的陳年潛力。